城
冬
“隐然把曹植列入
`
建安七子
’
之内”
的说法
,
其他理由这里姑月不谈
,
单就陈寿原文
本身来 看
,
《略论》的 说法 也是欠妥的
。
陈寿 原文的意思非 常显豁
,
是 说王集 与徐
、
陈
、
阮
、
应
、刘这
六个人同时被曹还与曹植
“友善”
。
曹王 与曹植
,
陈寿是并列陈述的
,
.
同为主 动
者
,
不同于王集等六人 之居 于被动地位
,
且对他们 两人 无所厚 薄
,
不分 优劣
,
因此抹煞他们
两人与王案等六人的区别
,
硬把他们两人 分为一在
“
一七 子
”
之内
,
一在
“七子”
之外
,
都不符
合陈寿的文意
。
另外
,
陈寿对曹王与曹植的名次
,
是按年龄和社会地 位来排列 的
,
纵使退一万
步
,
允许人用
“
隐然
”
来代替实事求是的分析
,
可以让人把他们两人中之一拉入
“七 子”
之
内
,
亦该曹王优先才是
,
怎 么《略论》竟
“隐然 把
曹植列 入
`
建安七 子
’
之内
”
,
而不
“隐
然把曹王列入
`
建安七子
,
之内
”
呢?
诚然
,
“
七子
”
不是指邯郸淳等七人而言
,
但上文只 依次介绍了王集及与之
“并见友
善
”
的徐干
、
陈琳
、
阮璃
、
应场和刘祯
,
只有六人
,
这下文却突然跳出了邯郸淳等
“不在此
七人之例
”
一语
,
如果不是 因为曹王
《典论
·
论文》中提出的
“七子”
早被人们所熟知并定
型了 的话
,
陈寿如 此行文
,
岂不很容易把读 者搞糊涂吗?现在他不言孔 融而径用
“七子”
的
概念
,
正说 明
“七子”
在 当 时绝无 分歧之说
,
而他亦无 异议
。
刘瓣在《文心雕龙
·
才略》里
说
:“仲宣 溢才,
捷而能密
,
文多兼善
,
辞少瑕累
,
摘其诗赋
,
则七 子之冠冕乎?
”
亦是径
用
“七子”
概念而不一一列 举姓名
,
与 陈寿近似
,
亦可为
“建
安七子
”
,
包括陈寿在内并无
异说 的力证
。
《略论》由于《王集传》上 言
“七
子
”
而未列 孔融 之名
,
就说陈寿认为 孔融也
“不在此
七人之 例
”
,
他与曹王的
“七 子”
说存在分歧
,
是与陈寿的原意不相符合的
。
《略论》用《崔琐传》涉及 孔融而未说他是
“七子, , .
之一来作证
,
企图说明陈寿确实有
与曹王不 同的
“七子”
说
,
也是可商的
。
因为在《崔玖传》里
,
涉及孔融的只有
“
初
,
厂太祖
性忌
,
有所不堪者
,
鲁国孔融
、
南阳许枚
、
娄圭
,
皆以恃旧不虔见诛
”
一语
,
根本不涉及
文事
,
原无谈论孔融属
“建安七
子
”
的必要
。
如果提到
“七子”
中的人而有的地方不戴上这
“七子”
的桂冠
,
就 不算在
“七子”
之 列的话
,
那 末在
《略论》中提到涉及 陈琳事迹的《袁
绍传》里与《略论》中未提到而涉及 陈琳事迹的《武帝纪》
、
《藏洪传》及《崔玫传》里
,
都没有给 陈琳戴上
“七子”
的桂冠
,
能说 陈寿是否定陈琳为
“七 子”
之一吗?
认为曹植与杨修另有不同于曹巫的
“七子”
说
,
《略论》引用 的材料之一 为《三国志
.
魏书
·、
陈思 王植传》裴注 引《典略》的
:
“
杨修字德祖
,
太尉彪子 也
。
谦恭才博(
《略论》
缺此 句)
。
建安中
、
举孝廉
,
除郎中
,
垂相请署 仓曹属主簿
。
是时
,
军 国多事
,
修总 知内外
事
,
皆称意
。
自魏太子已下
,
并争与交好
。
又是时临蓄侯植以才捷爱幸
,
来意投修
,
数与修
书
,
书曰
:
`
数日不见
,
思 子为劳
,
想 同之也
。
仆少 好辞赋
,
迄 至于今二十有五年矣
。
然今
世作者
,
可略而言也
。
昔仲宣 独步于 汉南
,
孔璋鹰扬于河朔
,
伟长擅名于青土
,
公 干振藻于
海隅
,
德琏发迹于大魏
,
足下高视于 上京
。
当此 之时
,
人人自谓 握灵蛇之珠
,
家家 自谓抱荆
山之 玉也
。
吾王于是设天网以该之
,
顿八纯以掩之
夕
今悉集兹 国矣
。”
引用 的材料之二为同书杨
修答笺的
:
“损
辱来命
,
蔚矣其文
。
诵 读反覆
,
虽风(风
,
《略论》如此
,
应作讽)雅
、
颂
,
不复过也
。
若仲 宣之擅江表
,
陈 氏之跨冀域
,
徐
、
刘之显青
、
豫
,
应生之发魏 国
,
斯皆然
矣
。
至如修者
,
听采风声
,
仰德不
·
暇
,
目周章于省览
,
何惶骇于高视哉?伏维君侯 含王
超陈
,
度越数子 有所造作
,
若成诵在心
,
借书于手
”
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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