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极其切当。盖少陵有言外之诗,而《演义》得诗外之意也。 ”又,佛教教义
亦多称“经” ,故“演义”又颇用之于禅家。 《朱子语类》卷一百二十六《释
氏》云: “当初入中国,只有四十二章经。后来既久,无可得说,晋宋而下,
始相与演义。 ”如澄观有《大方广佛华严经随疏演义抄》 (大正藏第 36 册) ,
陈寅恪有《敦煌本维摩诘经文殊师利问疾品演义跋》 ( 《海潮音》12 卷 19
号,1931 年)等。
章炳麟云: “演义之萌芽,盖远起于战国,今观晚周诸子说上世故事,
多根本经典,而以己意饰增,或言或事。 ”[6]说得并不准确。 “演义”所要
探寻的乃经书之“义” ,而非“义”的载体——言或事。 《汉书·艺文志》
云: “古之王者,世有史官,君举必书,所以慎言行,昭法式也。左史记言,
右史记事,事为《春秋》 ,言为《尚书》 。 ” “记言”的《尚书》与“记事”
的《春秋》 ,虽皆有“义”可“演” ,但“演义”却并不因此而分割成“演
言”与“演事”两个系统。正确的提法是:或因“言”而见“义” ,或因“事”
而见“义” ;言与事都是寻求“义”的途径,而“义”则是寻求追索的最终
目标。
三、从史书之“义”到小说之“义”
弄清了“演义”的真义,再来考察罗贯中何以将自己的历史说部命名
为《三国志演义》 ,就比较易于措手了。
《春秋》为六经之一, 《三国志》则为四史之一,都是公认的良史。既
然《春秋》有“义”可“演” , 《三国志》自然也有“演” “义”的资格和价
值。罗贯中发现《三国志平话》的“瞽传诙谐之气” ,症结就在说话人抛弃
了史书之“义” ,全凭自己随口乱道(即所谓“胡” ) 。他为新创的小说取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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