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艺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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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而四处奔波,与人交涉.抗争。早在居杭期间,使李渔感到最可恼的事
便是其作品经常被一些书商私自翻版刻印,李渔虽然与之数次交涉,但收
效甚微。无奈,愤恨之余,只得移家金陵。移家金陵后,其盗版、私自翻
刻、剽窃现象仍好不了多少。对于此种社会风气,李渔为了维护自己的权
益,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一方面向社会大声疾呼,请求有关当局主持公道,
另一方面,对于那些不择手段的书商严加痛斥:
“……不许他人翻梓。已经传扎布告,诫之于初矣。倘仍有垄断之豪,
或照或刊行,或增减一二,或稍变其形,即以他人之功冒为已有,食其利
而抹煞其名者,此即中山狼之流亚也。当随所在之官司而控告焉,伏望主
持公道。至于依富恃强,翻刻湖上笠翁之书者,六合以内,不知几几。我
耕彼食,情何以堪?誓当决一死战,布舍当事,即以是集为先声。总之天地
生人,各赋以心,即宜各生其智,我未尝塞彼心胸,使其勿生智巧,彼焉
能夺吾生计,使不得自食其力哉。”(8)
但是,在李渔时代,李渔的这种“呐喊”又起到多少作用?如前面提到
的,他逝世前脱稿付梓的《笠翁评阅绘像三国志第一才子书》及力毛评本
所题的序,时隔不久,还不是照样被“垄断之豪”所侵犯、所剽窃,其《第
一才子书》书名被移至毛评本上“照式刊行”;其为毛评本题的序被人“增
减一二”,“稍变其形”后,便大横大样地成了金圣叹题的序。对于这种
行经,李渔活着的时候都为之无奈?作古后的李渔只有等待后世公论。
五、关于李评本的问世及李渔所题的前后两箫序问题
李渔一生为他人、为自己题过不少序,但都是一书一篇,而唯<<第一
奇书>>作的序,时间当在 1679 年,序末署有“康熙岁次已未十有二月,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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