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》
“古者
有四民有士民
,
有商民
,
有农民
,
有工民
。
”
四 民各壹其 业
“农攻
粟
、
工
攻器
、
贾攻货
炒
,
“士竞于 教”
。
否则
,
“
农不出 则乏其 食
,
工 不出则乏其事
,
商不
出则三宝绝
”
就会造 成
“
时事不 供
,
是谓大凶
”
的局而
四民分 业体现的是 专门化
的社会分工
,
有利 于培养专业 特长
,
发展 生产 技 术
、
提高 整个社会的劳功生产率
。
管仲对
“
四民分业”
在理 论上和实践上 都大 加发挥
。
《国
·
丫
·
齐
语》记载炳公 与 管仲的 问
答
桓公曰
“成
民之事若何
”
管 子对曰
“
四民者
,
勿使杂 处
,
杂 处则其 言 咙
、
其
事易
。
”
公曰
“处
士
、
农
、
工
、
商若何
”
管 子对日
“
井圣王之处士也
,
使就闲
燕
,
处工
,
就官府
处商
,
就市井
处农
,
就田野
。
管 子认为
,
士
、
农
、
工
、
商不仅应当严格地各壹其 业
,
就是在居 住 丘也不 能让他们混 杂
,
应令其
“群萃而州处”
,
以便子 承父 业
,
“少
而习焉
,
其 心安焉
,
不见异物而迁 焉
”
。
从而形成一种
稳定的统治 秩序
,
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
。
管 子 运用行政手段将四民分业固定化
,
使其
“农之
子恒为农
”
,
“士 之子恒为士”
,
确实取得了成 功
,
特别是建 成了一支
“少
相居
,
长相
游
”
、
“
夜战其声相闻足以无 乱
,
昼战其目相见足以相识
、
勺次足以相死
”
的
“
教 士
”三
万
人
,
横行于天 下
,
成就 了桓公时霸业
,
“
四民分业”也被后 世作为成功 经 验加以总 结
。
汉刘
向 《说苑
·
政理 》认为
,
四民分 业
“
则王道兴而百姓宁
”
,
班固则将四民分 业说成 是圣王遗
教
,
“此三 代
之所以直道而行
,
不 严 而治 之大略也
。
”
直至西 晋时
,
还有人 宣 言
“
四民分
业
”
是治平之良策
。
《晋书
·
傅玄传》载玄上 武 帝 疏
巨闻先王分士 农工 商以经国制事
,
各一其业 而殊其务臣以为巫定 其制
,
通计天
下 若 千人 为士
,
足以副在官之吏
若 干人为农
,
三年足有一 年之储若 干人 为工
,
足 其
器 用若 干 人为商 贾
,
足以通货而已
。
足 见汉末 魏 晋之世
,
“
四民分业”思想仍然 具有广 泛的社会影响
。
汉末三 国鼎立 的政治局 面
与春秋大国争霸的形势
一卜 分 相近,
加 之天下大乱之 后
,
三亘切需要重建稳 定的 统 治秩序
,
以求
迅速恢复和发展生 产
,
为夺 取统 一 战争的 胜利奠定 基 础
。
于 是
,
曹 氏政权把 国 家控制的人口
编制为郡 县民
、
屯田户
、
士 家三个部份
,
让他 们各有侧 重 地向封建国家 承担 不同的义务郡
县民向国家交纳数 额不算太 大的租调
,
承 担较 为繁重的摇 役屯田户
“专
以农 桑为业
”
,
向
国家交 纳五成到六 成的 高额 地租士 家 则执 干 戈以卫社程
。
十分明显
,
“
四 民分业
”
思想 的
影 响
,
是 促成 曹 操实行世 代相袭的士家制度的重要原因
。
除远师 管 子经 国制事之遗 义外
,
汉王朝的天子侍从 军制 度
,
也为曹 操提 供了兵士世 袭 的
例 子
。
《汉书
·
百 官公 卿表》记载
期门掌 执兵送从
,
武 帝建元三 年 初置
,
比郎
,
无员
,
多至千人
二户 帝
元始 元年 更
名虎责 郎
。
羽林 掌送 从
,
次期门
,
武 帝太初 元年 初置
,
名曰
“
建 章 营 骑
”
,
后更 名羽林
骑
。
《续汉书
·
百 官 志 》刘昭注 引荀 绰 《晋百官 表 注 》 称
“虎贵 诸户
阵
,
皆父死 子 代
,
汉制 也
。”
《太平御览》卷
引 《汉官仪》称
“
羽林
,
父死子继
,
与虎 责同
。
”
汉 武帝
“又取 从
军
事之子孙养羽林
,
官玫以五兵
,
号曰羽林孤儿
。
”
可见羽林孤儿也 是实行父 死之代 之制
。
虎贪
、
羽林是皇帝 的侍从军
,
秩比郎官
羽林孤儿待遇优 厚
,
绝非 普通 兵士可比
。
但是
,
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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