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艺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一键登录:

再论关于曹魏屯田制的几个问题
(0 次评价)5677 人阅读0 次下载
作的 “河内典农” , 其所以又称为 “野王典 农中郎将 ” , 是因其治所在野王县之故 。 这 说明典农之名 , 是以其治所所在的县命名的 。 然则前述 “洛阳典 农” 、 “宜 阳典 农 ” 、 “原武典 农 ” 、 “邺典 农中郎将 ” 、 “襄城 典 农 ” 等 , 均系以治所在地命名 , 同以郡命名 的典农 如 “弘 农 典 农 ” 、 “ 颖川典农 ” 、 “魏郡典农” 等有治所不同之别 。 郡级农宫本系主管一郡民屯事务的宫 吏 , 何以上 述诸郡 同时设置两个郡级农官呢? 鄙意以为此系根据特殊情况 而实行的特殊制 度 , 并非曹魏恒制 。 所谓特殊情况 , 一在于颖 川 、 河南与魏郡 , 都是曹魏的国都所在地区 , 弘农则是 “西道之要” , 故在政治上 、 军事 上受到特别重视 。 二在于这 些地区大都有大 量 的 “士家” 集中居住 , 如许昌 、 洛阳 、 邺 城都是士家集中之地 , 自然屯田者特多 , 屯 田的规模与数量也超出其它地区 。 由于这 些地区有上述特殊的重要性 , 故在这些地区 同时设置两个郡级农官 , 不仅是 可以理解的 , 而且是必要 的 。 三 关于郡 级农官同郡级 地方 官的地位高低 问题 由于魏末废除民屯制度时有 “ 诸典农皆 为太守 , 都尉皆为令长 ” 的规定 , 就给人们 一个牢固的印像 : 曹魏的郡级农官同郡级地 方官的地位毫无高低之别 。 其实并不尽然 。 《三 国志》卷2 2《 卢毓传 》云 : “魏国既建, 为吏部郎 。 文帝践昨 , 徙黄门侍郎 , 出为济 阴相 , 历梁 、 憔二郡太守 。 帝以憔旧乡 , 欲 大徙民充之 , 以为屯田 。 而憔土地烧痔 , 百 姓穷困 , 毓憨之 , 上表徙民于梁国就沃野 , 失帝意 。 虽 听毓所表 , 心犹恨之 , 遂左迁毓 , 使将徙民为雄阳典农校尉 。 毓心在利 民 , 躬 自临视 , 择居美田 , 百姓赖之 。 ” 卢毓因为 违背了文帝欲徙民以充实其故乡兴建民 屯的 心意 , 便把卢毓降职使用 , 即由原来的梁 、 谁二郡太守降为唯阳典农校 尉 , 当 时谓之 而左迁办 。 如果郡太守何郡级农官地位完全 相同 , 则无所谓 “左迁” 。 卢毓由郡太守转 为属习书梁郡的郡级农官 — 唯阳典 农校尉既 为 “左 迁 ” , 则郡 级农官的地位实低于郡太 守 。 又 《三国志》 卷2 3 《裴潜传》云 : “文 帝践昨 , 入为散骑常侍 。 出为魏郡 、 颖川典 农中郎将 , 奏通贡举 , 比之郡国 , 由是农官 进仕路泰 。 ” 由此可见 , 在裴潜相继为二郡 典农中郎将之前 , 郡级农官的仕进之路是不 能与郡国地方官相比的 。 又 《三 国志》卷1 6《 仓慈传 》注引《魏 略 》 载颜斐事迹曰 : “颜斐 黄初初 , 转 为黄门侍郎 , 后为京兆太守 。 至青龙 中 , 司马宣 王在长安立军市 , 而军吏士多侵侮县 民 , 斐以白宣 王 , 宣 王乃发怒召 军吏候 , 便于 斐前杖一百 。 时长安典农与斐共坐 , 以为斐 宜谢 : 乃私推筑斐 。 斐不肯谢 , 良久 乃日 : ‘斐意观明公 受分陕 之任 , 乃欲一齐众庶 , 必 非有所左右也 。 而典农窃见推筑 , 欲令斐谢 , 是更为不得明公 意也 。 ’ 宣王遂严持吏士 。 自是之后 , 军营 、 郡县各得其分 。 ” 从这个 故事中 , 也表明京兆郡的太守颜斐比同时作 长安典农的某佚名官吏 , 虽属同级 , 地位却 明显有高低之别 。 正 因为郡级地方官比郡级农 官地位要 高 , 所以 , 见于 《三 国志 · 魏书 》诸传中的官 吏 , 往往有由郡级农官转为郡太守者 . 而由 郡太守左迁为郡级农官者仅卢毓一人 。 这一 事实 , 也间接反映出郡太守 的地位高于郡级 农官 。 欲兼领时 , 也往往是以郡太守兼郡级 农官 , 反之则无其例 。 四 关于军屯集中地区以将军主管军 屯 事宜且兼及 民屯事务之制问题 曹操统治时期 , 由于军屯不甚多 , 未闻 有专门管理军屯的机构与官吏 , 直到魏文帝 《三国志》卷1 5《魏书 · 贾述传 》 . 同注 。

打分:

0 星

用户评论:

三国艺苑
于 2018-04-28 上传
畅读榜

小黑屋|三国艺苑 ( 鲁ICP备2025160554号

鲁公网安备 37132702371524号

GMT+8, 2025-5-14 13:09 , Processed in 1.109855 second(s), 27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0, Tencent Cloud.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