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艺苑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一键登录:

三国艺苑 首页 文化 书籍 查看内容

《孙子兵法》曹操注

2017-2-8 09:45| 发布者: 三国艺苑| 查看: 9403| 评论: 0

摘要: 〈序〉   操闻上古弧矢之利,《论语》:「足兵。」《尚书》:「八政曰师。」《易》曰:「师贞,丈人吉。」《诗》曰:「王赫斯怒,爰征其旅。」黄帝汤武咸用干戚以济世也。《司马法》曰:「人故杀人,杀之可也。」 ...

〈火攻篇〉

〔曹操曰:以火攻,当择时日也。〕

  孙子曰:

  凡攻火有五:一曰火人,二曰火积,三曰火辎,四曰火库,五曰火地。

  行火有因,

〔曹操曰:因奸人也。〕

  因必素具。

〔曹操曰:烧具也。〕

  发火有时,起火有日。时者,天之燥也;

〔曹操曰:燥者,旱也。〕

  日者,月在箕、壁、翼、轸也;凡四者,风之起日也。

  火发於内,则军应之於外。

〔曹操曰:以兵应之也。〕

  火发,其兵静而勿攻,极其火央,可从而从之,不可从而止之。

〔曹操曰:见可而进,知难而退。〕

  火可发於外,无待於内,以时发之。火发上风,无攻下风。

〔曹操曰:不便也。〕

  昼风久,夜风止。

〔曹操曰:数当然也。〕

  凡军必知五火之变,以术守之。故以火佐攻者明,

〔曹操曰:取胜明也。〕

  以水佐攻者强。水可以绝,不可以夺。

〔曹操曰:水但能绝敌粮道、分敌军,不可夺敌蓄积。〕

  夫战胜攻取,不修其政者,凶!命之曰费留。

〔曹操曰:若水之留,不复还也。或曰:赏不以时,但留费也,赏善不踰日也。〕

  故曰:明主虑之,良将修之。非利不动,

  非得不用,非危不战。

〔曹操曰:不得已而用兵。〕

  主不可以怒兴军,将不可以愠用战;合乎利而用,不合而止。

〔曹操曰:不以己之喜怒用兵也。〕

  怒可复喜也,愠可复悦也;亡国不可复存也,死者不可复生也。故明主慎之,良将警之,此安国之道也。

 

〈用间篇〉

〔曹操曰:战必先用间,以知敌情也。〕

  孙子曰:

  凡兴师十万,出征千里,百姓之费,公家之奉,费日千金。外内骚动,怠於道路,不得操事者,七十万家。

〔曹操曰:古者,八家为邻;一家从军,七家奉之,言十万之师举,不事耕稼者七十万家。〕

  相守数年,以争一日之胜,而爱爵禄百金,不知敌之情者,不仁之至也。

  非民之将也,非主之佐也,非胜之主也。故明主贤将,所以动而胜人,成功出於众者:先知也。

  先知者,不可取於鬼神,

〔曹操曰:不可以祷祀而求。〕

  不可象於事,

〔曹操曰:不可以事类求也。〕

  不可验於度,

〔曹操曰:不可以事数度也。〕

  必取於人知者。

〔曹操曰:因间人也。〕

  故用间有五:有乡间,有内间,有反间,有死间,有生间。五间俱起,莫知其道,是谓神纪,人君之宝也。

〔曹操曰:同时任用五间也。〕

  乡间者,因其乡人而用者也。内间者,因其官人而用者也。

  反间者,因其敌间而用者也。

  死间者,为诳事於外,令吾间知之,而得於敌者也。

  生间者,返报者也。

  故三军之亲莫亲於间,赏莫厚於间,事莫密於间。非圣不能用间,非仁不能使间。非微不能得间之实,非密不能得间之宝。密哉密哉,无所不用间也。间事未发,闻间事者与所告者皆死。

  凡军之所欲击,城之所欲攻,人之所欲杀:必先知其守将、左右、谒者、门者、舍人之姓名。

  令吾间必索敌间之来间我者,因而利之,导而舍之,故反间可得而用也。

〔曹操曰:舍,居止也。〕

  因是而知之,故乡间、内间可得而使也。因是而知之,故死间为诳事,可使告敌。因是而知之,故生间可使如期。五间之事,必知之,

  知之必在於反间,故反间不可不厚也。殷之兴也,伊挚在夏;

〔曹操曰:伊尹也。〕

  周之兴也,吕牙在殷。

〔曹操曰:吕望也。〕

  唯明主贤将,能以上智为间者,必成大功。此兵之要,三军所恃而动也。


1234

鲜花

握手

雷人

路过

鸡蛋

本文导航

最新评论

下级分类


小黑屋|三国艺苑 ( 鲁ICP备2023037446号

鲁公网安备 37132702371524号

GMT+8, 2024-5-4 22:53 , Processed in 0.139322 second(s), 21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

Copyright © 2001-2020, Tencent Cloud.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