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射声 于 2019-7-12 21:06 编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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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于明朝,很古怪的一件事就是:
一条鞭法施行前后,税入差异巨大,而且一条鞭法据说是为明朝增加了税收,这点有点不明白。
洪武二十六年,
夏税,米麦四百七十一万七千馀石,钱钞三万九千馀锭,绢二十八万八千馀匹;秋粮,米二千四百七十二万九千馀石,钱钞五千馀锭。[148]
永乐中,……,天下本色税粮三千馀万石,丝钞等二千馀万。计是时,宇内富庶,赋入盈羡,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,府县仓廪蓄积甚丰,至红腐不可食[164]
嘉靖二年,御史黎贯言:“国初夏秋二税,麦四百七十馀万石,今少九万;米二千四百七十馀万石,今少二百五十馀万。而宗室之蕃,官吏之冗,内官之众,军士之增,悉取给其中。赋入则日损,支费则日加。[83]
万历时,夏税,米麦总四百六十万五千馀石,钞五万七千九百馀锭,绢二十万六千馀匹;
秋粮,米总二千二百三万三千馀石 [148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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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万历年间税入,两石米折银一两,两石四斗麦折银一两,绢一匹一两白银,钞等同于废纸,不考虑,每年税入该是:1327万两白银!
一条鞭法施行后,劳役废除,摊丁入亩,一般是按照丁四亩六缴税。
一亩几厘银,一丁也是几厘到一分,这是南方,北方低一些,估一估,全国5.2亿亩,每亩5厘,是260万两白银,全国6000万人口(丁?),壮丁2000万,每人一分,是20万白银,合计280万。此外,盐税100万,差税10万,还有其他税入,该是400-500万两。
但实实在在只收上来209万两,后期达到了366万两。
按照明初规定,民田一亩收税三升三合,60-72亩地可收米两石或麦两石四斗,折银一两,每亩应该是一分半银的税。
张居正的变法,好像把税改轻了。只有原来的三分之一。
太仓充盈,700万两银,米粟可支十年,令人费解。
据方家统计,嘉靖时每年田赋收入平均为二千二百余万石,隆庆时为二千四百余万石,万历时为二千八百多万石。其支出是:
第一,地方存留粮约一千万石,其中八百万石作宗室禄米,其余为地方行政开支,80%用来养活越来越多的朱家子孙;
第二,每年起运粮中四百万石折金花银一百万两,少部分作军官傣禄,大部归宫廷消费;每年皇宫消费是大头;
第三,每年槽粮四百万石,供京军、蓟州驻军和中央各衙门官僚消费,养官为大头;
第四,白粮十七万石,供内宫消费;
第五,南京岁费粮一百万石左右,
第六,“九边”岁费军粮三百万石至八百万石。上述六项支出约二千三百万石至二千八百万石。换言之,嘉万之际田斌收入几乎全部用于军事、行政和宫廷消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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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活王室成员是大头,每年800万石粮,军费月300-800万石(九边军垦可以提供60%的禄米),地方存留1000万石,其余宫廷内用,没有任何富余。
这就是说,如果民间有灾,朝廷没有能力救灾,治理黄河、淮河更是想也别想。
当时官田约占总耕地的七分之一,每亩收五升,民田每亩收三升三合,其实民田还分等级,上田三升,中田两升半,下田两升,水田五升。
7亿亩耕地,官田也就一亿亩,每亩收五升,哪来的一千万石,最多五百万石,而且这些粮食基本要供应军队。
民田6亿多亩,倒是可以收上来2000万石粮食,但这是丰年,荒年就完了,而且粮食还有个运输的问题,江浙的粮食运到北京,一石粮的运费差不多也是一石,运到九边镇,一石粮运费大约是一到五石,所以盐商就在九边就近开垦,直接输粮换盐引,弘治以后,盐引改本色为折色,这些盐商的耕地就废弃了。
如果明朝的粮食产量是1440亿斤,亩产就是200斤。
比较一下,1949年,全国耕地14亿多亩,粮食总产量11318万吨,平均亩产80公斤,河南平均粮食亩产67公斤,1951年,粮食亩产才达到了100公斤。
1949年是五亿人口,90%农民,每个农民人均耕地三亩多,明朝每个农民占有耕地4亩多,宋朝5亩多,论精耕细作,明朝绝对比不上1949年。
“皇子封亲王,授金册金宝,岁禄万石,府置官属。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,多者至万九千人,隶籍兵部。冕服车旗邸第,下天子一等。公侯大臣伏而拜谒,无敢钧礼。亲王嫡长子,年及十岁,则授金册金宝,立为王世子,长孙立为世孙,冠服视一品。诸子年十岁,则授涂金银册银宝,封为郡王。嫡长子为郡王世子,嫡长孙则授长孙,冠服视二品。诸子授镇国将军,孙辅国将军,曾孙奉国将军,四世孙镇国中尉,五世孙辅国中尉,六世以下皆奉国中尉。其生也请名,其长也请婚,禄之终身,丧葬予费,亲亲之谊笃矣”(《明史·列传第四·诸王》)。
“亲王,米五万石,钞二万五千贯,锦四十匹,纻丝三百匹,纱、罗各百匹,绢五百匹,冬夏布各千匹,绵二千两,盐二百引,花千斤,皆岁支。马料草,月支五十匹。其缎匹,岁给匠料,付王府自造。靖江王,米二万石,钞万贯,馀物半亲王,马料草二十匹。公主未受封者,纻丝、纱、罗各十匹,绢、冬夏布各三十匹,绵二百两;已受封,赐庄田一所,岁收粮千五百石,钞二千贯。亲王子未受封,视公主;女未受封者半之。子已受封郡王,米六千石,钞二千八百贯,锦十匹,纻丝五十匹,纱、罗减纻丝之半,绢、冬夏布各百匹,绵五百两,盐五十引,茶三百斤,马料草十匹。女已受封及已嫁,米千石,钞千四百贯,其缎匹於所在亲王国造给。皇太子之次嫡子并庶子,既封郡王,必俟出阁然后岁赐,与亲王子已封郡王者同。女俟及嫁,与亲王女已嫁者同。凡亲王世子,与已封郡王同,郡王嫡长子袭封郡王者,半始封郡王。女已封县主及已嫁者,米五百石,钞五百贯,馀物半亲王女已受封者……郡王诸子年十五,各赐田六十顷,除租税为永业,其所生子世守之。”(《明史·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》)
而当时官员的俸禄是:“禄米。正从一二三四品官,自千石至三百石,每阶递减百石,皆给俸钞三百贯。正五品二百二十石,从减五十石,钞皆百五十贯。正六品百二十石,从减十石,钞皆九十贯。正从七品视从六品递减十石,钞皆六十贯。正八品七十五石,从减五石,钞皆四十五贯。正从九品视从八品递减五石,钞皆三十贯……吏员月俸,一二品官司提控、都吏二石五斗,掾史、令史二石二斗,知印、承差、吏、典一石二斗;三四品官司令史、书吏、司吏二石,承差、吏、典半之;五品官司司吏一石二斗,吏、典八斗;六品以下司吏一石;光禄寺等吏、典六斗。教官之禄,州学正月米二石五斗,县教谕、府州县训导月米二石。首领官之禄,凡内外官司提控、案牍、州吏目、县典史皆月米三石。杂职之禄,凡仓、库、关、场、司、局、铁冶、递运、批验所大使月三石,副使月二石五斗,河泊所官月米二石,闸坝官月米一石五斗。天下学校师生廪膳米人日一升,鱼肉盐醯之属官给之。宦官俸,月米一石。”(《明史·志第五十八 食货六》)
亲王的俸禄超过一品大员的五十倍,相当于九品官(正县级)的七百七十倍,几乎是一般公务人员的两千倍。亲王的儿子和孙子享受一品大员的待遇,六世孙的待遇,也远高于一个知县(正处级)。皇室有如天文数字般的俸禄,哪里来的?天上不会掉下来,地下不会冒出来,来源只有一个:老百姓的税赋。王子、王孙年十五,赐田五十倾,这田哪里来的?仓库里拿不出来,作坊里造不出来,来源只有一个:无偿划拨民田。不仅如此,朱元璋家族的生老病死、婚丧娶嫁、嫖赌逍遥以及作威作福的开销,全由老百姓(现在时兴的说法叫纳税人)买单。
为维持朱元璋家族的穷奢极欲的生活,朱元璋绞尽脑汁、不择手段地搜刮民财。为了不让一分田逃避赋税,为了不让一个人逃避徭役,朱元璋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全国范围的人口普查和土地普查。根据人口普查的数据,编制成“赋役黃冊”,作为征派力役的依据。根据土地丈量的数据,编制成“鱼鳞图冊”,作为征收赋税的依据。“赋役黃冊”和“鱼鳞图冊”每年核实一次,几乎没有人能够漏网。
为搜刮民财,朱元璋还别出心裁地发行“大明宝钞”,禁止金银在市场流通。规定民众只能用金银向官府置换宝钞,然后用宝钞进行交易。由于官府大量印制,超额发行,20年后,“大明宝钞”便贬值到原来的千分之二,几近废纸。而民间的金银则大多进了皇家的府库。老百姓也就不可避免地陷入到赤贫的境地。
朱元璋搜刮民财,还有冠冕堂皇的理论。朱元璋说:“富贵贫贱,神明之鉴焉。有德有行者至于贵;阴骘无疵者至于富;德行俱无,阴骘杳然,刁顽奸诈至于贱。此数说也,宰在天地鬼神,驭在当世之君。”(《大诰三编》)
皇室大多妻妾成群,多子多孙。皇室人数成几何级数增长。朱元璋的子孙继位做皇帝的有17人,封为亲王的83人,封为郡王至奉国中尉的,不计其数。徐光启《处置宗禄查核边饷议》中说:“洪武中亲、郡王以下男女五十八位,至永乐而在位者百二十七。隆庆初隶属籍者四万五千,而见存者二万八千;万历甲午(公元1594年)隶属籍者十万三千,而见存者六万二千,即又三十年余一倍也。顷岁甲辰(公元1604年)隶属籍者十三万,而见存者不下八万,十年而增三分之一,即又三十年余一倍也。”《明神宗实录》记载,万历二十三年,皇室成员达十五万七千余人。皇室成员的俸禄,多得到了老百姓无法承受的程度。嘉靖四十一年,御史林润奏称:“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,而诸府禄米凡八百五十三万石。以山西言,存留百五十二万石,而宗禄三百十二万;以河南言,存留八十四万三千石,而宗禄百九十二万。是二省之粮,即令全输,不足供禄米之半。”
蜀昔有沃野之说,然惟成都府属,自灌抵彭十一州县开堰灌田故名焉。近为王府有者什七,军屯什二,民间仅什一而已。
——《明神宗实录》卷四二一
洪武二十六年(1393),全国可征税的土地为850万顷;而到了1502年,可征税的土地锐减为422万顷,几乎缩水一半。
万历年间,全部耕地7亿多亩,官田约占七分之一,约一亿亩,这些官田主要供给宫廷使用,还有王室成员、勋臣后代,按理,一亩官田给佃户耕种,一年收租五升三合,合计该收5300万石粮食。
《万历会典》卷17田土条载:“勋戚庄田,五服递减,勋臣止于二百顷,已无容议。惟戚臣如始封本身为一世,子为二世,孙为三世,曾孙为四世,曾孙之子为五世,以今见官品为始,以今见留地数为准,系二世者,分为三次递减。系三世者,分为二次递减,至五世止留一百顷为世业。如正派已绝,爵级已革,不论地亩多寡,止留地五顷,给旁支看守坟茔之人。”
明代制度如此,那执行的效果呢?
我们来看一下黄仁宇统计的“免纳正税的田土”。
类别位置亩数估计岁入估计支配
皇庄顺天、河间、真定、保定370万亩(到1522年为止);200万亩(此后)50,000两(16世纪晚期)太后开支
王府庄田山东、河南大部、湖广一部,边缘的山西和四川100万亩(1500年左右);300万亩(17世纪早期)任何时候都不可能超过100,000两17世纪初福王受封200万亩
其他贵族庄田集中在北直隶440万亩(到1530年为止);280万亩(此后)50,000两到90,000两地方官员将收入解给勋戚重臣,有时也还田于国家
京营草场北直隶未知11,000两(到1580年为止);30,000两(1596年)此收入解给太仆寺,有时也解给户部
太仆寺草场北直隶、南直隶、山东、河南300万亩(1569年)92,400两(1576年左右)解运太仆寺、南京和户部
皇帝御马、象房和苑囿土地北直隶、山东和河南超过300万亩(1580年-1590年左右)50,000两34000两解送户部;中官征收16,000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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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地方我出现严重误算,居然没人发现,汗。
官田每亩收租5升3合,200万亩是10.6万石,并非是106万石。
以每亩折银5钱至8钱,也就是5.3万两至8.48万两,不是84.8万两。
所以每年收上来5万两银子是完全合理的。
如此推算,一亿亩官田每年可收银250万至400万两白银。
福王在河南拥有200万亩的官田,一年也就是5万两白银的收入,这还是丰年,这笔钱要养活福王一家老少,并不宽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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