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吴兵制补论
严耀中
以领 兵 制为核心的东吴 兵制和曹魏相比
,
有着很大的差异
。
对此
,
前 人虽有所论述
,
但
稍嫌简略
。
今就奉邑
、
召募及士家制三个问题
,
略陈管见
,
清同志们赐教
。
一
,
“奉邑”
的性 质
东昊的奉邑比较引人 注目
。
在两汉 和三 国期间
,
封 赐的 食 邑一般是数
一百户到
数千户
,
相应
的行政区域是
“亭”
级到
“乡”
级
,
万 户 的
“县”
级食邑是 不多 的
。
曹操 位极 人臣
,
食封尚
不过四县
,
而且当即退 还三县
。
但
《三
国志
·
昊 书
》所载东 吴将领 受四
县奉邑的就 达六人之
多
,
受封 时他们 的官职不 过是 校尉
、
裨将军 之类
,
其 中多数人还 没有得到过 封爵
。
能无爵 而
受奉邑
,
这 证 明东吴的奉邑和一般的不 同
。
不过
,
东吴既然 有 与汉魏一样的乡侯
、
亭侯等封
爵
,
当然也应该有与之相适应的 封邑制度
。
《三 国志
·
张昭传
》
(以后引自《三国志》者
,
不注其
书名
)云
:
“权 既称尊号,
昭以老病
,
上 还官位及所领
。
更拜辅吴将 军
,
班亚三 司
,
改 封 娄
侯
,
食邑万 户
。
”
张昭这种随爵而赐的封户显 然 与
《吴 书》中常提到的
奉邑是两回事
。
《吴 书》
所称为奉邑的
,
当是属 于 另一种特殊的类型
。
东 吴受
“奉
邑
”
的都为掌握兵权 的将 领
。
为了
对东昊奉邑的特殊性作出说 明
,
就 先要对东吴 兵制的某些 方面 作进一步考察
。
《吕蒙传》云:“权统事
,
料诸小将兵少而用薄者
,
欲并合之
。
蒙隐赊贯
,
为 兵作绛衣行
滕
,
及简日
,
陈列赫然
,
兵 人练习
,
权见 之大悦
,
增其兵
。
”
这说明东吴士兵的 服装
,
不是 由中央
,
而是由各将 自行供给的
,
因此 昌蒙为了应付孙 权
的检阅
,
不得不 去借钱为自己的士 兵措力
、新衣服。
《朱桓传》
云
:“
部曲万口
,
妻子尽识之
。
爱养吏士
,
赡护六 亲
,
体禄产业皆与共分
。
及桓疾困
,
举营忧戚
。
”
《册府元龟》卷四O 六《清 俭》条:“
陈表 为偏 将军
,
北 屯章阮
,
家财尽于养士
。
死之日
,
妻子露立
,
太 子登 为起屋宅
。
”
由此
,
也可知东吴兵士 由主 将赡养
。
朱桓和陈表 与历来善于带兵 的将领不 一样
,
不 仅是
把 自己所得的赐赏分给士兵
,
而且 自己的家产也用 于赡养士兵
。
这只有在把上兵也看作是 自
己的一种产业时才会这样做的
。
这也表明东吴各将领所带的兵具有很明显 的私 人性质
。
政府
与普通士兵之 间 的直接联系是较弱的
,
因此政府需要更好地笼络带兵的将领
,
特别在作战频
繁或战备任务紧张的时候
。
在这种情况下
,
东吴政府往往作出特许
,
让一些将领直接从地方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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