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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曹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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治路线斗争的反映 。 曹操反对天命 、 破除迷信 的斗争 , 打击了豪强地 主 的分裂倒退 , 推 进了统一革新事业 。 历史上 的斗争是现实斗争的一 面镜子 。 在这里 , 我们可 以清楚 看 到 , 林彪鼓吹的渊源于儒家天命论的 “天 才论 ” , 正同当年腐朽的豪强割据势力一样 , 是为实现其篡权 复辟 的狼子野心服 务 的 。 曹操反对儒家的 “ 礼治 ” , 主 张 实行法治 。 他在治国 、 治军 、 治家和对待自己吝个方 面 , 都是以法为准 , 贯穿着先秦法家 “君 臣上 下贵贱皆从法 ” 的精神 。 他认为 : “ 礼 不 可治兵 ”。 在遗令中他强 调指出 “ 吾在军中执法是也 。” 因此陈寿说他 “ 肇申(不害) 商 (较)之法术 ” , 是合乎实际 的 。 曹操对赏罚是非常严明的 , 无功不赏 , 有罪必罚 。 他曾下令说 :“ 未闻无能之人 , 不 斗 之士 , 并受禄赏 , 而可以立功兴国者也 。 故明君不官无功之臣 , 不赏不战之士 。 ” 他 对手下 的官吏就是 “勋 劳宜 赏 , 不 吝千金 ; 无功望施 , 分毫不 与 。” 有这样一个故事 , 有一次出兵 , 行经麦地 , 曹操下令 :“ 士卒无败麦 , 犯者死 。 ” 但 他自己的 马却因惊跑 到 麦地里去 。 他 让主薄议罪 。 主薄依 照儒家的经典 , 说 :“ 《春秋》 之义 , 罚不加于尊 。”曹 操却说 :“ 制法而有犯之 , 何以帅下 , 然孤为军帅 , 不 可自杀 , 请 自刑 。” 于是用剑把 头发割下来 。 在当时 , 割发是一种刑罚 。 这个故事 , 不仅说明曹操 持法严明 , 白己守法的精神 , 而且 反映 了 “ 法治 ” 与 “礼 治 ” 的斗争 。 所谓 “ 罚不加于 尊 ” , 就是儒家所鼓吹的 “ 刑不上 大 夫 ” 的反动说教 。 在先秦 , 它是为维护奴隶 主贵族 等 级制度 服务 的 ; 在 当时 , 它是豪强 地主用来巩 固自己腐朽统治 的工具 。 豪强地主 头子衰 绍就是搞 “ 犯法不坐 ” 、 “ 罚不加于尊 ” 的儒家那一套 。 曹操一反孔老二的《春秋》之义 , 坚持罚要加于尊 。 这是继承先秦法家 “ 法不阿贵 ” 的思想 , 对豪强地主及其儒家 “礼 治 ” 的有力批判 。 曹操 “ 持法峻刻 ” , 完全是出于他的统一集权政治路线的需要 。 他说 :“ 恩信 已洽 , 若 无刑罚 , 则骄情难用 。” 意恩是 , 赏罚不 明 , 路线和政策就难以贯彻执行 。 他儿子曹彰 以北中郎将领兵北伐鸟桓 。 临出发的时候 , 曹操对他说 :“居 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 , 动 以王法从事 , 尔其戒之 ,”O 这种告戒的用意是很清楚的 , 就是要他的儿子严格遵守他的 法令 。 曹植是他 的爱子 , 曾拟立为世子 。 但 曹植结交党羽 , “任性 而行 ”。 有一次 “乘 车 行 驰道中 , 开 司马门出 。”这是 违法 的事 , 激怒了曹操 , 公车令 因此被处死刑 , 从此也加 重 了对诸侯的科禁 , 曹植也渐渐不再受宠了 。 由于曹操执法严明 , 使得他 的法令能够很 好地执行 , “ 虽使众 , 若使一人 。” 这是他推行统一集权政冶路线的重要保证 。 当时郭嘉 《管子 · 任法篇) ) o 《文选》卷6 0 。 《三国志 · 武帝纪》评曰 。 《三国志 · 武帝纪》注 引 《魏书》 。 《三国志 · 武帝纪》注引《曹瞒传》 。 《孙子注 · 行军 篇》 。 《三国志 · 任城王彰传} ) . 《孙子注 · 九地篇》 。 每 一一 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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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 2017-08-24 上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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