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路线斗争的反映
。
曹操反对天命
、
破除迷信 的斗争
,
打击了豪强地 主 的分裂倒退
,
推
进了统一革新事业
。
历史上 的斗争是现实斗争的一 面镜子
。
在这里
,
我们可 以清楚 看
到
,
林彪鼓吹的渊源于儒家天命论的
“天
才论
”
,
正同当年腐朽的豪强割据势力一样
,
是为实现其篡权 复辟 的狼子野心服 务 的
。
曹操反对儒家的
“
礼治
”
,
主 张 实行法治
。
他在治国
、
治军
、
治家和对待自己吝个方
面
,
都是以法为准
,
贯穿着先秦法家
“君
臣上 下贵贱皆从法
”
的精神
。
他认为
:
“
礼
不 可治兵
”。
在遗令中他强 调指出
“
吾在军中执法是也
。”
因此陈寿说他
“
肇申(不害)
商
(较)之法术
”
,
是合乎实际 的
。
曹操对赏罚是非常严明的
,
无功不赏
,
有罪必罚
。
他曾下令说
:“
未闻无能之人
,
不
斗 之士
,
并受禄赏
,
而可以立功兴国者也
。
故明君不官无功之臣
,
不赏不战之士
。
”
他
对手下 的官吏就是
“勋
劳宜 赏
,
不 吝千金
;
无功望施
,
分毫不 与
。”
有这样一个故事
,
有一次出兵
,
行经麦地
,
曹操下令
:“
士卒无败麦
,
犯者死
。
”
但
他自己的 马却因惊跑 到 麦地里去
。
他 让主薄议罪
。
主薄依 照儒家的经典
,
说
:“
《春秋》
之义
,
罚不加于尊
。”曹
操却说
:“
制法而有犯之
,
何以帅下
,
然孤为军帅
,
不 可自杀
,
请
自刑
。”
于是用剑把 头发割下来
。
在当时
,
割发是一种刑罚
。
这个故事
,
不仅说明曹操
持法严明
,
白己守法的精神
,
而且 反映 了
“
法治
”
与
“礼
治
”
的斗争
。
所谓
“
罚不加于
尊
”
,
就是儒家所鼓吹的
“
刑不上 大 夫
”
的反动说教
。
在先秦
,
它是为维护奴隶 主贵族 等
级制度 服务 的
;
在 当时
,
它是豪强 地主用来巩 固自己腐朽统治 的工具
。
豪强地主 头子衰
绍就是搞
“
犯法不坐
”
、
“
罚不加于尊
”
的儒家那一套
。
曹操一反孔老二的《春秋》之义
,
坚持罚要加于尊
。
这是继承先秦法家
“
法不阿贵
”
的思想
,
对豪强地主及其儒家
“礼
治
”
的有力批判
。
曹操
“
持法峻刻
”
,
完全是出于他的统一集权政治路线的需要
。
他说
:“
恩信 已洽
,
若
无刑罚
,
则骄情难用
。”
意恩是
,
赏罚不 明
,
路线和政策就难以贯彻执行
。
他儿子曹彰
以北中郎将领兵北伐鸟桓
。
临出发的时候
,
曹操对他说
:“居
家为父子受事为君臣
,
动
以王法从事
,
尔其戒之
,”O
这种告戒的用意是很清楚的
,
就是要他的儿子严格遵守他的
法令
。
曹植是他 的爱子
,
曾拟立为世子
。
但 曹植结交党羽
,
“任性
而行
”。
有一次
“乘
车
行 驰道中
,
开 司马门出
。”这是
违法 的事
,
激怒了曹操
,
公车令 因此被处死刑
,
从此也加
重 了对诸侯的科禁
,
曹植也渐渐不再受宠了
。
由于曹操执法严明
,
使得他 的法令能够很
好地执行
,
“
虽使众
,
若使一人
。”
这是他推行统一集权政冶路线的重要保证
。
当时郭嘉
《管子
·
任法篇) ) o
《文选》卷6 0
。
《三国志
·
武帝纪》评曰
。
《三国志
·
武帝纪》注 引
《魏书》
。
《三国志
·
武帝纪》注引《曹瞒传》
。
《孙子注
·
行军 篇》
。
《三国志
·
任城王彰传} ) .
《孙子注
·
九地篇》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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