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
史研究
面确立
。
无怪乎 建安年间便出现了
“兵伍”
一词
,
出身
“兵伍”者,
不在为 官之列
,
而且
地 位地下
,
成了一个特定的卑贱 阶层
,
只有极个别 的人如杨峻 者
,
把
“本 皆出 自兵伍”
的
“
同郡审固
、
陈 留卫询
”,
加以
“资拔 奖致”
,
使之
“咸作佳士”,
因而 受到史 家的赞
誉
。
足见
“
兵伍
”
已是一个不同于一般民户的特 殊卑贱 阶层
,
而且 同士家制度形成了以
后 的情况正相符合
。
四
、
曹魏士家制度的发展过程
初平三年 之后不久 初步形成 的士家制度
,
在 内容 方面还不十分 完备
。
它 的许 多具
体内涵
,
是在后 来逐步充实起来 的
。
这是任 何一项制度的形成都要 经过 的由初级 形态
到成熟形态的必然现象
。
在士家 制度形成后的初期阶段
,
兵士尚未同其家属完 全分 离
,
相 反
,
有家属 随营
居 住的迹象
。
《三 国志
·
魏书
·
武帝纪》云
“兴平二年
年
“
夏
,
吕布复 从 东
婚 与陈宫将 万余 人来 战
,
时太祖兵少
,
设伏
,
纵奇兵击
,
大破之
。”
注引《魏书》日
‘于
是 兵皆出取麦
,
在者不 能千人
,
屯营不 固
。
太 祖乃令妇人 守脾
,
悉兵拒之
。”
这 件 事
发生于曹操收编了
“青州
兵
”之后 的第
三年
。
通 过这件事
,
不仅证明此 时曹操已在充州
境 内实行 屯田
,
而且证 明兵士的家属是随军 营居 住的
。
否 则
,
在兵士
“皆 出取麦”
之
时
,
是无法以
“
妇人守阵
”
的
。
但是
,
随后不久
,
这种兵士家属随军营居住的作法
,
就
被以兵士家属集中居住于固定地 点作为质任的制度所否 定了
。
兵士 的家属一旦 被集中
于 固定地点
,
就必然同长期作战在外的兵士长期分 离
,
便造成
“使人
役居户
,
各在一
方
”
的状况
。
西晋人刘 颂称曹操 所创始的这种
“权假
一时
”
的制度
,
是一种
“分
离天下
”,
使
“父南子北,
家室分 离
”的“错役”制度
。
然则这种
“错役”
制的实行始于何时呢
《三
国志
·
魏书
·
辛毗传》云
“文帝践 柞,
·一
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 实河南
。
时连蝗民饥
,
群同以为不可
,
而帝意 甚盛
。
毗与朝臣俱求见
,
帝知其欲谏
,
作色以见之
,
皆 莫 敢
言
。
“一毗日
‘今徙,
既失民心
,
又无以食
,
。
帝遂徙 其半
。”这
里的士家
,
就是 另 立
户籍以区别 于一般民户的兵士及 其家属
。
文 帝曹王都洛阳后
,
既
“欲徙士
家十万 户实
河南
”,
则曹操都邺时
,
早已把士 家集 中居住于邺城一带
。
欲徙的人数达 十万户
,
还不
一定是冀州士家的全部
,
可 想见士家数量 之大
。
后来只徙了一半即五万士家
,
共余仍
留在邺城
。
可见邺 城
、
洛阳同是曹魏 时期士家集 中居住的地方
。
曹操 把士家集 中于邺
城
,
是 为了 以兵士家属为人 质
,
以防止兵士逃亡与反叛
。
兵士之家庭 在邺城
,
而兵士
本人服役于外地
,
这就是
“人役居
户
,
各在一方
”的“错 役”制。
因此
,
错役制的始 行时
间
,
应当同士家之集 中定居是同步的
。
按 曹操之始都于邺
,
在建安九年破 袁绍后
,
故
,
《三国志
·
魏书
·
杨峻传
《晋书
·
刘颂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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