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研
年第
期
军 事训练 的制度
,
使征兵制度失去了基 础
,
不得不逐步代之以募兵制度了
。
不过
,
征
兵制度并没有完 全废除
,
国家在民间征发 兵士的事还 时有发生
。
但是
,
从 整体来说
,
募兵 的比例在增加
。
到东汉末期
,
募兵已成了主要 的集兵方式
,
以致 镇压黄巾起义 的
军队
,
大批 都由召葬而来
。
随着募 兵制逐步取代 征兵制
,
给整个兵 制带来了一系列 变化
。
首先
,
是兵士身 份
的变化
。
在征兵制下
,
当兵是每个成年男子 的义务
,
不论其愿意与否
,
都有当兵 的义
务
。
一旦变为募兵制
,
当兵者原则上是 自愿 的
,
而且是以当兵为其职业 的
。
其次
,
是
集兵方式的变化
。
如果说义务 乓主要是 通过 国家按 一定 的原 则与条件征 发而来 的话
,
职务兵 则主要是通 过官府或个人的招募而来
。
其三
,
是服役期限的变化
。
义务兵是有
期限 的
,
及期而代
,
已于前述而职业 兵则是相对稳定 的
,
期限较长
,
甚至 是终身性
的
。
其四
,
兵士与将领之 间关 系的变化
。
通过征发方式 而来 的义务兵
,
由于 服役期限
短
,
而 且是临时在全 国各那国征调而来 的
,
兵将之间互不相识
。
一般说 来
,
当乓士服
役期满或某一战役结束
,
便还复民伍
,
将领便成了有职无兵 的人
,
因而兵将之间不容
易产生 稳定的隶属关 系
。
而 职业兵则不 同
,
他们长期属于某一部门特别是某一将领
招募的士兵
,
长期隶属于某一固定将领
,
久而久之
,
这种兵与将
、
上级与下级 之间的
隶属关系便发展成了兵士对将领 的人身从属与依 附关系
,
甚至逐步成为 固定将领的私
兵
、
亲 兵与家兵
,
从而 影响到兵士阶级地 位的变化
。
其五
,
是兵士 同一般 编户齐民之
间关系的变化
。
征 兵制下 的义务兵
,
服役期满即回复民伍
,
照样在本乡本土 从事农业
生产
,
因而与小农 经济不脱钩
,
同编户齐民不 分离
。
然而 一旦作为职业兵
,
便长期或
终身脱离了农业 生产
,
兵与民的界线分 明了
。
其六
,
是兵士 的户籍与家属 生活状况的
变 化
。
由于职业兵长期脱离了本乡本土的农业生产
,
不再是寓兵于农 的义务兵了
,
因
而他们 的户籍也从一般编户齐民之籍中分离 出来
,
单独建立
“兵籍”
或
“士籍”,
成了区
别于一般民户的特殊户口
,
因而 兵士及家庭便被称为
“兵家”或“士
家
”
。
作为 职业兵的
家属
,
由于其本人长期脱离农业 生产
,
无以赡养老人 和抚 育子女
,
于是兵士家属或随
军居住以屯田
,
或另外集中居住并授予土田耕种
,
出现了士家屯田和管理士 家的一套
办法与制度
,
甚至兵士 的婚姻制度也发生了变化
。
其七
,
是 兵士指挥权方 面的变化
。
由于募兵被长期给予固定将领指挥
,
一
甚至 由将领个人招募来的兵士更成了将 领 的 私
产
,
于是国家与将领 之间
、
将领与将领 之间必然要 发生争夺兵士指 挥权的矛盾
,
从而
为了协调兵士指 挥权 的分 配与再分配
,
必然要产生一系列在军事组织 系统和将领权限
等方面 军事制度的变化
。
例如世袭领 兵制的推行
,
以将领兼领地地方长 官的领郡
、
领
民制的产生
,
等等
。
总之
,
随着募兵制下 职业兵的出现
,
为 将领私兵制的产生与兵士
身份世袭化的世 兵制的形成开了方便之门
。
从这个意义上来 说
,
募兵制下 职业兵的出
现
,
是 世兵制的萌芽形态 或前身
,
也是私兵
、
家兵制的滋生土壤
。
历史事实可以证 明从募兵制开始 出现的时候起
,
世袭兵也就开始活 动于历史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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