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
研
究
国志
·
魏书》中的《高柔传》
、
《高堂隆传》及 其所附《栈 潜传》中
,
便可以看到因为 官府大
兴土木
、
滥 发摇役 和以兵士服 役等情况 的出现
,
就反映 出整个士家制度已经朝 不保夕
。
因而官府为了缓和矛盾
,
不得 不逐步放宽一些有关士家制度的限制
。《
三 国志
·
魏 书
·
三 少帝记
·
齐王芳纪》云
嘉平六年
年 春二月己丑
,
镇东将 军扭丘俭 上言
“昔
诸葛洛围合肥新
城
,
城中遣士刘整出围传消息
,
为贼所得
,
考间所传
,
语 整日
‘诸
葛公欲活汝
,
汝且具服
,。
整骂日
‘死狗,
比何言也我当必死为魏国鬼
,
不苛求活
,
逐 汝云
也
。
欲杀我者
,
便 速杀之
。
’
终无他辞
。
又遣士郑像 出城 传消息
,
或以语洛
,
洛遣
马骑寻 围迹索
,
得像还
。
四五人勒头面缚
,
将绕城表
,
勒语像
,
使大呼
,
言
‘大
军已还洛
,
不如早降
。
’
像不从其言
,
更大呼城中日
‘大军 近在围外,
壮士努力
’
贼以刀筑其口
,
使 不得言
,
像遂 大呼
,
令城 中闻知
。
整
、
像为兵
,
能守义执节
,
子弟宜有差 异
。”
诏曰
“
整
、
像召募通使
,
越蹈重 围
,
冒突 白刃
,
轻 身守信
,
不幸见获
,
抗节弥厉
,
扬六军之 大势
,
安城守 之惧心
,
临死不顾
,
毕志传命
。
“一
今 追赐整
、
像爵关中侯
,
各除士名
,
使子袭 爵
,
如部 曲将死事科
。”
按兵士之子
,
必须为兵
,
不 得改业
,
更不许为官
。
此刘整
、
郑像
,
虽系立功
,
情况特
殊
,
但终于破除了不得改易士籍之名 的铁律
,
同时也开了士家立军 功可以封侯
、
其子
可以袭爵的先例
。
前引《三国志
·
魏书
·
钟碌传附子毓传》所云
“士 为侯,
其妻不复配
嫁
,
毓所创也
”。
按 此事发生嘉平元年之后
,
与上述族奖刘整
、
郑 像大体同时 或略早
。
因此
,
士可以因功为 侯的作法
,
已经制度化
,
并非仅限于刘整
、
郑像二人而已
。
而且
一旦封侯
,
其妻就不在配嫁之列
,
等于又 否定了士家内部的配婚制 度的部分 内容
。
又
《三国志
·
魏书
·
高柔传》云
护 军营士窦礼近出不还
,
营以为亡
,
表言逐捕
,
没其妻盈及男女为官奴媲
。
盈连至州府称冤 自诉
,
莫有省者
。
乃辞诣 廷尉
。
柔问日
“汝何
以知夫不亡
”盈垂
泣对日
“夫少单特,
养一姐为母
,
事甚恭谨
,
又哀儿女
,
抚视 不离
,
非是轻狡不
顾家室者也
。”
柔重 问日
“汝
夫不与人有怨仇乎
”对
曰
“夫 良善,
与人无仇
。”又
日
“汝
夫不与交钱财乎
”对
日
“尝
出钱与同营士焦子文
,
求不得
。”
时子文适 坐小事 系
狱
,
柔 乃见子文
,
问所坐
。
“一子文于是 叩头,
具首杀礼本末
,
埋藏处所
。
”
·
诏书复 盈母子为平民
。
按高柔于文帝四年为廷尉
,
二 十三年 之后才
“转太
常
”,
已是嘉平末 年
,
则 此 事 当 发
生于明帝及齐王芳之时
。
营士窦礼无罪被人杀害
,
官府明 白以后
,
除了惩 治犯人焦子
文 之外
,
还解 除其妻盈及其子的士籍
,
使之为平民
。
由此可见
,
没有立军 功者
,
只要
其情况特殊
,
也可以除士名
,
表现出士籍制度的松动倾向
。
至于司马氏子 弟
“募取屯
田
,
加其复赏
”,
显然是免除 屯田兵的摇役
、
兵役负担并以之赏赐给 私家
,
这无疑更
《三国志
·
魏书
·
母丘俭传》注引母丘俭及文钦《表》
。
·
打分:
0 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