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
,
“
动有百数
”,
他们这样多的佃客
,
大概既有国家赐给的
,
也有自行召募的,
既有合法
的荫户
,
也有非法的隐户
。
这条能说 明很多问 题的资料
,
包含着曹魏末年屯田客逃 亡的事
实
。
司马炎建立西晋以后
,
立即
“诏
禁募客
”
‘,
,
豪门大族放手召募佃客 的风气才略 有收
敛
。
.
、
曹魏末年屯田客为什么宁愿作私家的佃客而逃 亡 呢?我以为原因如下
:
(1)从魏明帝起
,
曹魏中央就 经 常征调屯田客参加修筑宫室等摇役
。
正始初年
,
洛阳
典农中郎将司马昭虽以
“苛碎”
之名姻除了这些摇 役
,
但到司马师专政时又有
“募取
屯田
”
服兵役的记载
。
这类违例的征调 虽不是经常的制度
,
但也使屯田客难以忍受
。
(2)
由于曹魏政府经常以耕牛赏赐官员
,
致使屯田官府的租牛越来越少
,
影响了屯田
生产
。
杜预在咸宁三年(2 77年)上疏云
:
气东南以水田为业
,
人无牛犊
”
一。
这虽 是指西
晋军电和士家屯田的情况
,
但可肯定屯田土地上缺乏租牛 的现象在曹魏末年已相 当严重
。
魏
明帝时
,
因
“
往年牛死
,
通率天下十能损二
”
,
以至造成
“
麦不半收
,
秋种未下
”
;
的严重
后 果
,
可以想见曹魏末年当屯田上 的劳动者普遍缺 乏耕牛时
,
农业收成就更 没有保障了
。
(3)据《三 困志》卷一二《司马芝传》
,
在曹魏电田上有
“
留者为行者宗田计课
”
的
规定
,
明帝时
“诸典农 末作治
生
,
以要利入
”,
许多屯田客被派到外面作生意了
,
他们的土
地就由留下来的 屯田客代为耕种并上缴租课
。
至于曹魏后期逃亡电田客留下来的上地和应缴
的课税是否会分摊到未逃亡的屯田客的头上呢?我认为是这样的
。
傅玄在泰始四年(26 8 年)
上疏云
:
“
自顷以来
,
日增田顷亩之课
,
而田兵益甚
。
”
这种情况当不始于西 晋
,
它大概是
魏末晋初屯田上 的普遍现象
。
它的产生和
“
留者为行者宗田计课
”
有关系
。
魏末无论民屯还
是军屯上的生产者都有逃 亡
,
由于屯田土地不准荒废
,
他们留下来的土地就不断分摊给未逃
亡的人耕种
,
这样
,
屯田客负担耕种的上 地 日益增多
,
耕作流于粗放
,
造成产量锐减
,
而
“
留者为行者宗田计课
”,
又使他们必然要多缴田租
,
这就严 重地影响了他们的收 入
。
总之
,
由于上述种种原因
,
使屯田客的处境日益变坏而不如私家佃客
,
因而他们就宁愿
作私家的佃客也不愿再作因家的 屯田客了
。
这是促使民电制度趋于破坏的 一个重要因素
。
史载
,
魏 晋统治者曾两次宣布废除民屯制度
。
第一次 在咸熙元年(264年)
,“
是岁
,
罢电田官以均政役
,
诸典农皆为太守
,
都尉 皆为令长
”
。
这时司马氏集团正忙于 魏晋禅
递
,
所以这个制度或未即执 行
,
或执行而不够彻底
。
泰始二年(266年)
,
发生了刘友
、
山
涛等众多官员哄抢屯田土地的案件
,
从而迫使统治者于这年二月又重中前令
:
“罢
农官为郡
县
”
,。
至此
,
从建女 元年(
196年)
开创的大规模的曹魏民电制度终于被彻底废 止
。
注
:
@
《三国志》卷五《武宣卞皇后传》注引《魏略》
、
卷一五《贾这传》
注引《魏略》
、
卷一三《华歌 传》注引《魏 书》
、
卷二六《满宠传》
、
卷一《武帝纪》
注引( (魏书》
、
卷二 二《陈泰传》
、
卷一六《杜欲传附子怒传》
、
卷四《陈留王夹纪) )
。
回
《晋 书》卷西一《李老传》
。
@
《晋 书》卷三五《装秀传》
、
卷三九《王 询传》
、
卷二六
《食货志》
、
卷三
《武帝纪》
。
打分:
0 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