了政 府 的选 官 活 动
, 引起 了 习惯 于
“一 元 化
”
社会 控制的统 治者 惶恐 不 安
。 汉 末党 锢之 祸
还记 忆犹 新
, 殷鉴 不远
。 于 是作 为当权 派 的魏
初 名士 集 团本 能地 作 出了 反应
, 建安 老 臣董
昭 首先 出场
, 上 书 魏 明帝
, 要 求予 以严 厉 制
裁
:
凡有天 下者
, 莫不贵 尚敦朴 忠信之 士
, 深疾
虚 伪不 真 之人者
, 以 其 毁教乱 治
, 败 俗伤化 也
.
近魏讽则伏诛建 安之 末
, 曹伟则斩戮黄 初之始
.
伏 惟前后 圣诏
, 深疾 浮伪
, 欲以 破散 邪党
. 常用
切 齿
; 而 执法 之吏 皆畏其 权势
, 莫能 纠 1
边
, 毁坏
风 俗
, 侵欲滋甚
。 窃见 当今年少
, 不 复 以学 间 为
本
, 专 更 以交 游为业
; 国 士 不以 孝梯 清修 为首
,
乃 以趋 势游利为先
。 合党 连群
, 互相褒 叹
, 以毁
曹为罚戮
, 用党 誉为 爵赏
, 附 己者则 叹 之盈 言
,
不 附者 则为作瑕 衅
。
至 乃 相 谓
“ 今世何优 不度
邪
, 但求 人道不 勤
, 罗 之不博耳
; 又 何患其 不知
己 矣
, 但 当 吞之 以 药而柔 调耳
。 ” 又 闻或有 使奴
客名作 在职 家人
, 冒之 出入
, 往来禁 奥
, 交 通书
疏
, 有所探 间
。 凡此诸事
, 皆法之所不取
, 刑之所
不 赦
, 虽讽
、 伟之罪
, 无以 加也
。
《
三国志
· 魏书
· t 昭 传》
魏 明帝对蓝 昭 的建议迅速地作出了反 应
.
他
下诏 要求严办
“ 浮华
”案
。
“帝 于是发 切诏
, 斥
免诸葛诞
、邓 甩 等
。 ”① 关 于这 次案件发生 的
时 间
, 史 料记 载 有所 差异
。 据 董昭本传记载
,
其 上疏 一 事 发 生 在 太和 六 年之后
, 魏 明帝下
诏也应在 此年 之后
。
但是 《
资治通 鉴 》
却将此
事系于太 和 四年下面
, 这是 不对 的
。
不错
, 魏
明帝是于 太和 四年发表 过一 道反
“浮 华
” 的诏
书
, 其内容如下
:
兵乱以来
, 经学 废绝
, 后 生进 趣
, 不 由典漠
.
岂训导未洽
, 将进 用者不以 德显乎? 其郎吏学通
一经
, 才任牧民
, 博士课试
, 把其高弟 (第 )者
, 巫
用 ; 其浮华不务道 本者
, 皆罢退之
。
《
三 国 志
· 魏书
· 明帝纪 》
细 观 诏 书 内容
, 则 不难发 现其 主 旨是 要 求知
识分子 以儒学 为本
, 加强 对六 经的学 习
, 对 浮
华现 象发 出警告
。这 与 充满 了逮 捕
、 禁锢 等严
厉制裁措施的
“浮 华案
“ 显然不 是一 回事
再
者
, 时间 上也 与其 它 史料所 载 不 同
。
《
魏 略 》
说
, 李 胜 因 此 案 被
“禁 锢 数 岁
, 帝 崩
, 曹爽 辅
政
, 胜 为洛 阳令
。 ” ② 太 和 四年 (公元 2
3
0 年 )
,
距 魏 明帝逝 世 的 景初 三年 (公 元 2
3
9 年 )
, 相
距 整 十年
, 《
魏 略 》
不 可 能 将 十年记 载 为
“ 数
岁
”
。 那 么
, 它发 生在 哪一年呢 ? 《
三 国志
· 魏
书
· 卷 十 四
· 董 昭传 》
将 上疏 一事置 于 太和
六 年 董昭任 司徒 一职后
:
“六年
, 拜 真
。 昭上疏
陈末流 之 弊 曰
:
”
。
董昭任司徒 的时 间为
太 和六 年 (公 元 2 3
2
年 ) 七 月
, 青龙 四 年 (公 元
2
3
6 年 )五 月死 于该 职 位上
。
不能 否认
, 浮 华
案也有 发生 在青龙年 间 的可能性
。 例 如景福
殿 于 太和六 年九 月 落成
, 何晏 受魏 明帝 之命
写 了《
景福 殿 赋 》
, 可 见 浮 华案 只 能在 其 作赋
之 后发 生
。
又如史 书 明确记 载毕轨 因浮华案
与何晏
、 邓庵 等人一 起罢 了官
“ 皆抑 默 之
” 。 ③
至少青 龙元年
, 他仍 任并 州刺史
, 与鲜卑柯 比
能 作战
。 ④ 然 而 毕 轨 系 皇亲
, 与 明帝 交 情 较
深
, 不排除被特 殊对待 的可能性
, 所以在 无确
凿 证据 的情况下
, 不 妨仍 将 案发 生 时 间暂 定
为太和六 年
, 并作如下 合理推测
:
“浮 华交 会
”
之风 由来 已久
, 魏 明帝太 和 四年 曾下 诏
, 力 图
以崇 尚儒术来遏制这股 风潮
, 没有 收效
, 因而
于太和 六年
, 在 董 昭 的建议 下 断然 采 取 了镇
压措 施
。 史 料 中有 关这 一事 件 内容方 面 的记
载 比较 简略
, 最详 细的 一条 资料如 下
:
是 时
, 当世俊士散骑常侍夏侯玄
, 尚书诸 葛
诞
、 邓甩 之徒
, 共相题 表
, 以 玄
、 畴 四 人 为四 聪
,
诞
、 备八人为八达
, 中书监 刘放 子熙
, 孙资子密
,
吏部 尚书卫 臻 子烈 三人
, 咸 不 及此
, 以 父 居 势
位
, 容之为三豫
, 凡十五人
, 帝 以构 长浮华
, 皆免
官废锢
。
《
三 国 志
· 魏 书
· 诸葛诞传 》
注 引《
世语》
《资治 通 鉴 》
引 上 段 文 字 时
,
“玄
、 畴
” 为
“玄
等
”
, 指 夏侯 玄等 人
; “诞
、备
”为
“诞 辈
”指诸葛
诞等辈
, 文 义较通
。 此 句大意是 说
, 他们在 互
①
《
三 国志
·
魏书
·
卷十四
· 董 昭 传》
。
②
( 三 国志
·
魏书
·
卷九
·
曹爽传 》
注引《
魏略》
。
③
《
三 国志
·
魏书
·
卷九
·
曹爽传 》
。
④
《
三 国志
·
魏书
·
明帝纪》
。
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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