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 上所 述
,
曹魏 士 家制 的法定 内容仅 仅 限于
“士家 与 民分 籍
,
终 生 为兵
,
世 代为兵
。 士
家妇 孺 和 尚未轮代的 男丁
, 有
‘给官
’ 服 杂役的 义务
”
。
近人 归纳 的 其余 各项内容
, 都不 是曹
魏 士家 制的 规定
。 兵 士身 分世 袭制 本身并不 足 以 造成士 家社 会地 位的 低下
,
把曹魏 士 家从一
开 始就 视 为一 个特 殊的 低贱 阶 层的 看法
,
实在是 一种误 解
。
( 二 ) 孙 吴 确实存在士 家制 度
严 耀 中同志 在 《东吴 兵制 补论 》
一 文 中
,
提 出
“东昊 不存 在士 家制
”
。
这个 意见 本人
不 敢苟 同
。
1
.
从兵 士 家属 随军 屯戍 之制 来 看
,
孙吴 是实 行 了士家 制度 的
曹魏 实 行
“错 役
” 制 度
,
兵士 家属 绝对不许 随军 戍守
。 孙 吴兵 士家 属则 是 要随军 屯戍
的
。
《三国志
· 魏 志
· 曹 休传 》称
:
孙 权 遣将 屯历 阳
,
休 到
,
击破 之
,
又别 遣 兵渡 江
,
烧贼 芜湖 营数千 家
。
同书 《满宠 传 》
称
:
( 青 龙 ) 三 年春
,
( 孙 ) 权遣 兵数 千 家佃 于江 北
。
史 籍 对吴兵 称
“ 家
” 不 称
“ 人
”
,
足 证孙 吴兵士家 属 须随 军屯 垦
。
孙吴 兵士 家 属 随军 屯
戍 作 为一 种 既 定 政策
,
完 全 出于 军事 上和 经济 上 的考虑
。 第 一
,
孙 吴的 主要 兵力 用 于 长江一
线
,
让 家 属随军 沿 江 屯戍
,
使兵 士 就地 建立 起 私人 经济
,
这 种私 人经济只 是国 家控 制 的军 屯
的 附 属物
。 这 样作 不 仅能 对兵 士 起到 较强 的束 缚作 用
,
而且 把 战争 的胜 负与兵 士个 人 的利 害
关系最直 接地 结合 起 来
,
迫 使 他们 不得 不 力战
。
第二
,
且 屯且 守
,
兵 士不 必 因分 休 而往 返于
道 路
,
提高 了 士兵劳 动 力的利 用 率
,
也减 轻 了民 户运输 军粮 的 谣役 负担
。 第 三
,
有 利 于兵士
家 庭的人 口 增殖
。 这样 的兵 士家 庭一 切 纳入 战争 轨道
,
编 制
、
管 领完全 军事 化
,
这 难道不 正
是一 种 世袭 的职 业兵 集 团 吗 ? 不 能设 想
,
这 样的兵 士 家庭 的 子弟 可 以 脱 离这 种军 事体 制
,
另
创 家 业
,
成 为编 户 民
。
2
.
孙吴 实行 士 家制史 有 明证
史 籍中有 孙吴存 在
“兵 户
”
、
“ 兵 子弟 ,
的 明确记 载
。
《三国 志
· 吴志
· 孙 亮传 》
称
:
( 太 平 ) 二 年 又 科兵 子弟 年 十八 已 下 十五 已上
,
得 三千 余人
,
选大将 子弟 年 少有 勇
力者 为 之将 帅
。
亮 曰
:
“吾立 此军
,
欲 与之俱 长
。
”
严耀 中 同志 在分析 这 条史 料 时 说
:
“ 如东吴 实行士 家制的 话
,
那 么
‘科 出
’ 或
‘料 出
,
来的
士 兵 都是
‘兵 子弟
’
,
义 何 必在 《孙 亮传 》
上特 地注 明这一 笔 呢?
这反 而可 见东 吴平 时征发
来的 士兵
,
并不一 定要 是兵 的 子弟
”
。
这一 推 断是 严耀 中
’
同志 否定孙 吴存在 士家制 的 论据之
一
。
细 读 严文
,
感到严 耀 中同 志在推 理 时
,
完全 没有 意识 到孙 吴兵制 中
,
士家制 和微二募 制
同时共存 的实 际情 况
。
孙 吴从 来没 有废除 过 微兵 制
,
被 微 发 来的可 以 肯 定不 是兵 子弟
。
正因
如此
,
这 条史 料 恰恰说 明
“ 兵子 弟
” 就是 兵 户 的 子弟 ( 即士 息 )
,
称 其 为
“ 兵 子弟
” 正是 为
了有别 于 徽
、 募 为兵 的 平 民 子弟
。
其实
,
魏 晋 南朝史 籍中 的
“士 息
”
、
“兵 子弟
”
、
“兵
儿
”
、
乃 至于
“ 军人
”
,
都是 特 指兵 户子 弟 的专 有名称
。
还 有一 条 重要 的史 料
,
严耀 中同 志没有 列 举并作 出说 明
。
《续 汉书
· 郡 国志 》刘昭注 引
《帝 王世 记 》
称
:
及魏 武 皇帝刻 平 天下
,
文帝 受禅
,
人 众 之损
,
万有一存
。
景元 四年
,
与蜀通 计 民户九 十
四 万 三千 四 百二 十 三
,
口 五百 三十七 万 二千 八百九十 一人
。
又 案正 始五 年
,
扬威将军 朱
照 日所 上吴之 所 领兵 户 凡 十 三万二千
,
推 其民数
,
不 能多蜀矣
。
攀
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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