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
” 赐给 蒋钦 妻子
,
陈 武家得 会稽 新安县
“复 客二百 家
”
,
潘璋 家得建 业
“复 客 五 十
户
”
,
由于这 些地 方都有 屯 田
,
所 赐很可 能 都是屯 田 民
。 当他们 获得
“复客
”
的同时
, 还 往
往 得到
“ 赐 田
” 与
“复 田
”
, 如 吕蒙死 后
, 除 得到
“ 守家 三百 家
” 外
,
同时
“ 复 田五 十 顷
”
蒋钦 在获 得
“芜 湖 民二百 户
”
的 同时
,
也 得到
“ 田二 百 顷
”
潘璋 之妻 得 到
“复 客 五 十
家
” 的 同时
,
同样得 到
“ 赐 田 宅
”
的 奖 赏
。
赐 田
又 名
“ 复 田
”
与 赐 客
又 称
“ 复
客
”
同给之 制
,
正 是 同时 以 国有 屯 田 与屯 田 客赏 赐于诸 将领及 其 家属 的写照
。
曹魏 末年
,
虽 然也有
“给 公卿 以下租 牛客户 各有 差
”
的制度
,
但只 是屯 田制 濒于瓦 解时 的情 况
,
与东
吴 实行屯 田制 之初便 有复 客制 的情 况是不 同 的
。
至于 奉 邑制
, 这 是不 同于封 国制 的特殊 的 权力 与财产 再分配 制度
。 《
三 国会 要》
卷 十 《 职官
下 》杨晨 按 云
“按 《 吴志 》
将 军
、
中郎 将
、
校 尉
、
太守 等
,
每 有奉 邑
”
。 杨晨 还把 这种
奉 邑 同封 爵制并 存
,
可见他 已 初 步 意识 到吴之 奉 邑制不 同于封 国食 邑 制
。 查 《三 国 志
· 吴
志 》所载
,
享有
“奉 邑
”
者
,
不 少于 十余 人
“奉 邑
”
的大小
,
一 般 以县 为单 位
,
无少 于一
县 者
“奉 邑
” 县 数 的多少
,
也 无定制
,
有 二县
、
三县 或更 多者
。
除这 些 以外
,
东吴 的
“ 奉
邑
” 制 具有 如下几个 特 点
第 一
, 受
“奉 邑
”
者
, 多系领 兵将领
, 如 周瑜
、
鲁肃
、 吕蒙
、 吕范
、
程
普
、 朱治
、 蒋钦
、 徐盛 等 人
, 都有
“ 奉 邑 第 二
, 享受 奉 邑的将领
,
似 乎有 在奉 邑内
“ 自置 官吏
”
的权力
,
如孙皎
“ 迁都 护征 雳将
, 代程普 督 夏 口
” 后
,
“ 赐 沙羡
、
云杜
、 南新 市
、竞 陵 为奉 邑
,
自置长吏
”
又 如朱 治
,
“建 安九年
,
孙
权表 治为 九真太 守
,
行扶 义将 军
,
割娄
、
由
拳
、
无 锡
、
毗 陵为奉 邑
,
置 长吏
”
。
这些 例 子
,
是否 是特殊 情况
,
还不 能判 断
,
因为朱 治
本 人 实际上只 是
“
领 四 县租 税而 已
”
。
第 三
,
“ 奉 邑
”
的所在 地
,
可 以随 任 职地 区 的不 同
而改变
,
如吕范
“ 拜裨 将军
,
领 彭泽太 守
”
时
,
“ 以彭 泽
、 柴 桑
、
历阳 为奉 邑
”
当他
“领
丹 阳太守
,
治建 业
,
督扶 州 以下 至 海
”
后
,
“转 以漂阳
、 怀 安
、
宁 国为奉 邑
”
。
又 如 吕蒙
为 庐江太 守时
,
“ 以 寻阳
、
阳新 为蒙 奉 邑
”
,
当其
“ 拜汉 昌太 守
”
后
,
又
“ 食下 隽
、
刘 阳
、
汉 昌
、
州 陵
”
。
第 四
“ 奉 邑
” 获 得者 身死 以后
,
其所 得奉 邑全 部改 归 接 替 者 所有
。
如 周瑜
“ 拜偏 将军
,
领 南 郡太 守
”
后
,
“ 以下隽
、
汉 昌
、
浏阳
、
州 陵为奉 邑
”
,
但 当周瑜 死后
,
鲁肃
“ 代瑜领 兵
,
瑜兵 士 四千 余人
,
奉 邑 四 县 皆属焉
”
。
后鲁肃 死
,
吕蒙 为汉 昌太 守
,
同样 食
此 四 县
。 第五
“奉 邑
” 可 以称
“赐
”
,
又可称
“ 食
”
,
还作
“以 为奉 邑
”
。
由于上 述这 些特
点
,
使奉 邑制 的性质 与具体 作法
,
还 存在 许多 疑难
,
有待 于进 一步研 究
,
作者 拟另 作专 文讨
论
。
不 过
,
有 一 点却可 以肯 定
,
即奉 邑制与领 兵制
、
屯 田制都 有 密切关 系
。 观 奉 邑多为领 兵
将 领和 奉 邑所在 地多为 屯 田分 布地 区 即可 得知
。
因此
,
我 疑奉 邑制 实为保 证领 兵将 领而又 同
时领 有军 屯或 民 屯地 者分 割权力 与财产 的一 种再分 配 制度
。
它无 疑促进 了 江南 地 主势力 的发
展
。 这是 曹 魏实行 屯 田制 时所根 本不存 在 的制度
。
唐长 孺
《三 至 六 世 纪 江南 大 土地 所 有 制 的 发 展》第
页
。
、
、
王 仲 牵
《 魏 晋 南 北 朝 史 》上 册 第
页 及 第
。
页 注
。
《三 国志
· 吴 志
· 太 史 慈 传 》
。
、
、
《 三 国 志
· 昊 志
· 孙 权传 》
。
、
、
、
、
、
《三
国 志
· 吴 志
·
吕蒙 传 》
。
蒋 钦
、
吕 蒙
、
韩 当
、
程普
、
周 泰
、
甘 宁
、
徐盛
、
潘 璋
、
朱 治
、
朱 然
、
吕 范等 多 人
, 既 是 将 领
出 身
,
又 曾任 县令 长 及 郡 太 守
。
、
《三 国 志
· 吴 志
· 周 瑜 传 》
。
、
《 三 国 志
· 吴 志
· 诸 葛 洛 传 》
。
《 三 国 志
· 吴 志
· 孙 策 传 》
。
《三 国志
· 吴 志
· 陆 逊 传 》
。
唐 长 孺
《 魏 晋 南北 朝 史 论 丛 》 中 的 《孙 吴 建 国
及 汉 末 江南 的 宗 部与 山越 》 一文
。
《三 国 志
· 吴 志
· 凌统 传 》
。
《 三 国 志
·
吴 志
· 骆 统 传 》
。
‘《三 国 志
吴 志
· 孙休 传 》
。
《 三 国 志
· 吴 志
· 陆 凯 传 》
。
《世 说 新 语
· 政 事 篇 》
。
《 三 国志
· 魏 志
· 邓 艾 传 》
。
函
、
《三 国 志
· 吴 志
· 蒋 钦 传》
。
《三 国 志
· 吴 志
· 陈 武 传》
。
、
《
三 国 志
· 吴 志
· 潘 璋 传》
。
《晋 书
· 外 戚
· 王 询 传 》
。
《三 国志
· 吴 志
· 孙 皎传 》
。
、
《
三 国 志
· 吴 志
· 朱 治 传》
。
《 三 国 志
· 吴 志
·
吕范 传 》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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