丫
十三
,
漏标引号之例
。
①第九O页《文帝纪》注 引曹王《典论
·
自叙》
:“上
雅好诗书文籍
,
虽在军旅
,
手不
释卷
,
每每定省从容
,
常言人少好学则思专
,
长则善忘
,
一长
大而 能勤学者
,
唯吾与袁伯业
耳
”
。
按`
“常
言
”
之下
,
皆曹操对曹王之语
,
应加引号
。
否 则
,
将令人 误以为
“吾 与
袁伯
业
”
之吾是指 曹王
。
此外
,
“从 容”
当属下句
。
②第八一六 页《管格传》
:
“
(管骆)至安德令刘长仁家
,
有鸣鹊来在 阁屋 上
,
其声甚急
。
格曰
:
、
`
鹊言东北有妇昨杀夫
,
牵引西家人夫离娄
,
候不过日在虞渊之际
,
告者至矣
。
’
到
时
,
果有东北同伍民来告
,
邻妇手杀其夫
,
许言 西家人与夫有嫌
,
来杀我 婿
。
”
按
:“诈言”
以下乃同伍民转述邻妇之语
,
当加 引号
,
否 则
“我婿”
之我何指 即含混不
清
。
其次
,
“来
告
”
以下
,
乃 同伍民之语
,
后应加冒号
。
“到时”
以下标点应为
:“到时,
果有东北同伍民来告
:
邻妇手杀其夫
,
诈言
`
西家人与夫有嫌
,
来杀我婿
’
。
”
③第九O 六页《先主穆皇后传》注引习凿齿论
:“
晋文废礼行权
,
以济其业
,
故子犯日
,
有求于人
,
必先从之
,
将夺其国
,
何有于妻
,
非无故而违礼教者也
。
。”
按
:
刘帽 死
,
其妻穆氏寡居
。
刘备得 益州
,
巨下建议 聘穆氏为后
,
刘备以刘帽 与己同
族而不决
,
法正以春秋时晋文公 重耳娶 其侄子 围 之妻怀赢以为氏
。
习氏之论
,
缘此而发
。
据
《国 语
·
晋语》
,
当时 重耳以此事咨问 随从
,
子犯说
:
“将 夺 其国,
何有于妻
。
”
子余说
:
“将有请于
人
,
必先从 人
。
”
可见习氏误将子余之语并作子犯之语
。
此处若随文标点
,
“将夺其 国,
何有于妻
”
二句当加引号
,
且其后 应加句号截 断
。
如今之标点
,
“非无故”
一
句本为习氏评论
,
却变成 了 子犯之语
。
④第九一二页
《诸葛亮传》裴松之语
:“老 氏称知人者 智,
自知者明
,
凡在贤 达之 流
,
固必兼而有焉
。
”
按
:“知人者
智
,
自知者明
”
乃《老子》三十三章语
,
当加引号
。
否则一般读者就会误
以为
“凡在”
二句亦是老子的话
。
⑤第一二三四页《诸葛谨传》
:
t ’(孙权)咨谨曰
:`
近得伯 言 表
,
以为曹巫已死
,
毒乱
之 民
,
当望施瓦解
,
而更静然
。
闻皆选 用忠良
,
宽刑罚
,
布恩 惠
,
薄赋省役
,
以悦民心
,
其
患更深于操 时
。
孤以为不然
。
’”
按
:
“以为”
以下
,
至
“操时”
,
皆陆逊
(字伯言)与孙权上表巾语
,
文句较长
,
当加
引号
,
否则不知陆逊之语至何处为止
。
即当标点为
:
“咨瑾曰:
`
近得伯 言 表
,
以为
“
曹不
已死
,
毒乱 之 民
,
当望族瓦解
,
而更 静然
。
闻皆选 用忠良
,
宽刑罚
,
布恩惠
,
薄赋省役
,
以
悦民心
,
其患更深于操时
”
。
孤以为不然
。’
”
!
?
,
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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