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近九百万
。
如果不是原曹魏境内的屯田民
大部分变成了州郡编户齐民
,
这一情况的出
现是不可理解的
。
第二次 是
《
隋书》卷28
《地理 志》云
:
“有晋太康之后
,
大批编户
二百六十余万
。”
这是太康几年的统计数字
,
虽不明白
,
但可以肯定是在太康元年之 后
。
第三次是太康三年(
28 2
年)
,
户数达到三百
七十七万
。
太康三年户数既为三 百七十七
万
,
则
《
隋书
·
地理志
》所云
:
“二 百六十
余万
”
户之数
,
只可能是太康二年的统计
。
姑且不去追究这一疑点
,
从太康元年的二百
四十五 万余户
,
到太康三年增到三百七十七
万
,
将近增加一半
。
如果不是 由于占田法令
的颁布推动了编户化的屯田民登记户口的积
极性和原有东吴境内的屯田民的编户化
,
这
一情况的出现又是不可理解的
。
用上述的
办法去推证曹魏末年屯田民的编户化及太康
初年东吴屯田民的编户化潮流
,
虽然是有道
理的
,
但毕竟还缺乏直接证据
。
那么
,
有没
有这样的直证 呢?经过仔细推敲之 后
,
发 现
直证是存在的
,
而且 数量还不少
。
简而言之
,
这些直证就是魏末废除民屯制度后在魏国境
内出现的大量改典农为太守的事实
,
以及在
西晋灭东吴之初大量废除吴 国原有民屯机构
和恢复郡县设置的事实
。
正是在这两段时期
内
.
使曹魏与东吴的屯田民大都实现了编户
化
,
成了在州郡户口册登记户口的编户齐民
,
从而导致了这两段时期官府户口统计数的激
剧增加
。
为 了揭示曹魏
、
东吴屯田民编 户化过程
的实况
,
按时间顺序简述如下
:
《晋书》卷3 7《宗室
·
安平献王孚传附
孙司马洪传
》云:
“仕魏
,
历位典农中郎将
、
原武太守
。
武帝受禅
”
按曹魏时无
原武郡
,
唯有东汉时的河南郡 下有原武县
,
为什么司 马洪于曹魏时能作原武太守呢?又
‘
据
《水经
·
济水注
》云:
“魏正始三
年(
242
年)
,
岁在甲子
,
被癸丑 诏书
,
割河南郡 自
巩
、
网以东创建荣阳郡
,
并户 二万五千
,
以
南乡筑阳城乡亭侯李胜字公照为 郡守
,
顾
(
故)原武典农校尉
,
政有遗惠
,
民为 立祠
于城北 五里
,
号曰李公祠
。
”
这就是说
,
在
正始三年之前
,
确在原武县设有郡级农官
,
叫原武典农校尉
。
还有《三 国志
》卷5
《后 妃
传明悼毛皇后传》
,
谓
“景
初元年(
237年)
,
迁曾散骑常侍
,
后徙羽林虎责中郎将
、
原武典农
”
,
这又一次证明魏时原武县确有
郡级农官之设
。
依此而言
,
则仕于魏时的司
马洪
,
只能为原武典农而不应为原武太守
。
然而
,
史载司 马洪
“仕魏,
历典农中郎将
、
原武太守
”
,
明白无误
,
这就只有可能是先
作原武典农中郎将
;
由于魏末废除民屯
,
按
照
“诸典农皆为
太守刀的原则
,
改为原武太
守
.
于是就成了
“历
位典农中郎将
、
原武太
守
。
”
从其下文
“武帝受禅”
的话看
,
确知
司 马洪为典农中郎将在魏末
,
故其
“
原武太
守
”
更有可能是由改典农为太守而来
。
原武
典农既改成了原武太守
,
则其屯田民无疑也
随 之成了郡县编户齐民了
。
又
《
晋书
》卷3 7《宗室
·
安平献王孚传
附子 司马辅传
》云:
“太原成王
(司 马)辅
,
魏末为野王太守
。
武帝受禅
,
封勃海王
咸宁三年
,
徙为太原王
。
”
按野王县
,
属河
内郡
,
不应有太守之设
。
又前已说明
,
魏之
河内典农
,
又叫野 王典农中郎将
,
因其治所
在河内郡 之野王县
。
司 马辅既 于
“魏末为野
王
太守
”
,
则野王县改郡
,
必在咸熙元年
“罢
屯田以均政役
”
之后
,
同其为野王太守的时
间在
“魏
末, ’i正合
。
因此
,
野王太守之设
,
正是魏末废除民屯制度时按照
“诸典农
皆为
太守
”
的原则
,
把野王典农改为野 王太守而
来
。
这就是说
.
河内郡的屯田民
,
也在此 时
正式编户化了
。查
《晋书》卷14 ( (
地理志上》
,
谓晋之司州河内郡
,
其辖县有野 王
;
又云
“晋
武帝太康元年
,
既平孙氏
,
乃增置郡国
二十有二
”
,
其中也无野王郡之名
。
由此可
《三国志》卷2 2《魏书
·
陈群传
》裴 注引《晋太
康地道记
》
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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